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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地委组织部、地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全区共产党员干部中继续深入开展向姜英同志学习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按照“学先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姜英同志活动。
通知指出,今年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姜英同志的事迹感人,应做宣传”。3月22日,《人民日报》第六版对姜英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发出通知,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姜英同志先进事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推动“天山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姜英同志先进事迹,以举办专题报告会、演讲会、板报、座谈会和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宣传姜英同志先进事迹。地区各大新闻媒体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站等载体宣传姜英同志事迹。各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地直各党(工)委要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学习计划,并将学习宣传活动同“反分裂反恐怖、保奥运保稳定”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七·一”表彰先进等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将宣传活动贯穿全年,切实做到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图像,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姜英活动新高潮。
通知要求,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各级党组织在4—5月间要利用2—3天时间,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达瓦昆湖畔的生命之歌——追记新疆岳普湖县色也克乡副乡长姜英》一文,并联系实际,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学习讨论活动。要引导党员对照先进找差距,触动思想改进作风,升华感情务实为民,把学习讨论不断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收听收看自治区近期组织的“姜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实况。地区将在5-6月份组织“姜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各县市巡回报告。
通知部署,各级党组织从五月份开始,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学先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的述诺、践诺、评诺活动。述诺要以书面和大会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践诺,要以扎实的作风,以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创造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的业绩;评诺,组织党员、干部队照承诺进行评议、考核。述诺、评诺的结果要向群众公示。通知最后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向姜英同志学习活动的领导,真正达到务实有效、推动工作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