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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署发[2004]81号
关于公布第一批确认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行署对地区本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符合法定依据的第一批确认为地区本级的143项行政许可项目以及确权为县(市)一级的13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并就组织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区本级行政许可的项目公布后,实施机关应当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收费的,由财政、物价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重新审查核准,并由收费机关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三、法律法规规定地、县(市)均可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照职责权限划分,地区本级行政机关仅限于直接管理事项的行政许可权。未经行署批准,不得擅自上划或者截留由县(市)一级可以行使的行政许可权。
四、实施机关应当确定专门承办机构或者具体承办人员,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以及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以保证行政许可实施工作的高效便民、公开透明、廉洁公正。
五、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将实施行政许可的公示内容资料和实施配套制度文件,报送行署法制办公室备案。
附:1、行署第一批确认本级行政许可的项目 2、确认由县(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1:
行署第一批确认本级行政许可的项目(共143项)
一、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1项) 1、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
二、地区教育局(3项)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3、社会力量办学许可 4、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三、地区科学技术局(1项) 5、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
四、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4项) 6、新建、改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核 7、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 8、权限内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或个人捐赠的审核 9、权限内宗教教职人员任职资格及跨县(市)、跨地(州)聘用教职人员核准
五、地区公安局(8项) 10、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11、购买剧毒化学品许可 1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13、权限内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14、权限内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15、权限内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16、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17、权限内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六、地区公安局消防局(3项) 18、权限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9、权限内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20、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前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核准
七、地区公安局边防局(边防检查站)(2项) 21、权限内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22、临时入境许可
八、地区民政局(2项) 23、权限内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 24、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准、变更、注销登记
九、地区财政局(1项) 25、权限内会计从业资格认证
十、地区人事局(1项) 26、权限内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十一、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项) 27、权限内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许可 28、权限内集体合同的审查 29、权限内地方企业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 30、权限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核发 31、权限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核发
十二、地区国土资源局(5项) 32、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审核 33、权限内开垦国有荒地及未利用土地审核 34、权限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35、权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审批登记 36、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核
十三、地区建设局(7项) 37、权限内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38、权限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39、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延期申请) 40、权限内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1、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42、权限内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43、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及暂定资质证核发
十四、地区交通局(1项) 44、权限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十五、喀什地区运输市场管理总站(2项) 4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46、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许可
十六、喀什公路总段(5项) 47、占用、挖掘公路或公路改线许可 48、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上路行驶审批 49、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 50、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51、在公路建设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设施许可
十七、地区水利局(河道管理机构)(7项) 52、权限内取水许可 53、河道采沙许可 54、权限内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5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5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57、权限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58、权限内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十八、地区农业机械管理局(2项) 59、权限内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60、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十九、地区林业局(5项) 61、跨县(市)狩猎许可 62、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调运检疫 63、森林植物产地检疫 64、权限内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65、权限内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批
二十、地区文化体育局(地区新闻出版局)(8项) 6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 67、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68、权限内营业性演出内容审核 69、权限内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70、权限内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71、权限内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72、权限内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73、权限内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二十一、地区卫生局(7项) 74、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 75、权限内医师执业注册 76、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77、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许可 78、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79、医疗机构开展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 80、权限内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二十二、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3项) 8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82、权限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核发 83、权限内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二十三、地区粮食局(1项) 84、权限内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二十四、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项) 8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86、权限内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 87、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认证
二十五、地区盐务局(1项) 88、食盐零售许可
二十六、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1项) 89、权限内拆除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审批
二十七、地区地方税务局(7项) 90、发票领购资格审核 91、临时经营地申请领购发票审核 92、拆本使用发票审批 9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审批 94、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审批 9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96、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二十八、地区环境保护局(10项) 97、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9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试生产的审查) 99、权限内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审批 100、权限内核发排污许可证(含临时排污许可证) 101、排污申报登记 102、限期治理项目的验收 103、权限内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审批 104、权限内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证核发 105、权限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许可证核发 106、权限内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二十九、地区广播电视局(1项) 107、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三十、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3项) 108、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09、分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10、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111、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12、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13、企业法定代表人核准登记 114、查询公司工商登记档案核准 115、经营广告业务核准登记 116、发布获得国家级、部级、省级优质白酒奖广告审批 117、市场名称核准登记 118、市场开业登记 119、商品展销会登记 120、户外广告登记
三十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9项) 12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 122、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许可 123、计量检定人员证书核发 12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125、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126、计量标准核准 127、申请计量授权核准 128、权限内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129、权限内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
三十二、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项) 130、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131、药品经营零售许可
三十三、地区烟草专卖分局(1项) 13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三十四、地区气象局(5项) 133、大气环境影响评估使用气象资料审查 13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135、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审定 136、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37、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三十五、地区无线电管理处(3项) 138、无线电台(站)设置和使用审批 139、权限内无线电频率划分审批 140、无线电实效发射试验审批
三十六、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3项) 14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142、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 143、银行帐户开业许可证核发
附件2: 确认由县(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3项)
1、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3、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4、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服务或者其他活动的审核 5、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核发 6、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7、护士执业注册 8、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9、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10、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2、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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