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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什地区交通局政务公开 | |||||
作者:喀什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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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务公开内容 1、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公路运输工作目标及执行结果。 2、地区财政拨付的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接受农村公路防洪灾害款物的管理和使用。 3、从事地(州、市)行政区域内跨县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许可。 4、从事地(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及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 5、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通村、通达工程由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公开)及中标情况。 6、办事所遵循的法律、决议、决定行政许可事项及设计、监理收费标准。 7、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以及机构改革、人员编制。 二、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固定性工作如办照、换证等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如财务收支定期公开,重要性工作如住房分配等及时公开。 公开的方法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2、通过文件、宣传资料以及公示栏等形式公开。 3、通过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 桌牌明示等导示性载体公开。 4、通过电脑查询、互联网等形式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 向全社会公开,住房分配、财务收支等对内公开 四、公开事项的办理程序 凡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以下程序施行政务公开。 1、逐级报送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项目,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全面、及时、有效。 2、通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的政务公开。从此以后,将转向经常性的公开和经常性的督查。 五、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1、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 在国家交通部、自治区交通厅确定的审批项目的基础上,除对一些必须实行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对其它一般性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实行登记报备制度。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理。 2、推行五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实行A、B配角制 (三)实行办事时限承诺制 (四)实行跟踪服务制 (五)实行追究误事责任制 监督电话:2964368、2964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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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录入:尼加提 责任编辑:尼加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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