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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什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 | |||||
作者:喀什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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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公开内容 1、病残儿鉴定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固定性工作如办照、换证等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如财务收支定期公开,重要性工作如住房分配等及时公开。 公开的方法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2、通过文件、宣传资料以及公示栏等形式公开。 3、通过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 桌牌明示等导示性载体公开。 4、通过电脑查询、互联网等形式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 向全社会公开,住房分配、财务收支等对内公开 四、公开事项的办理程序 (一)病残儿鉴定 办理条件:经地(州、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审批程序:由本人申请,乡(镇、街办、工作单位)级计生部门核实,报县(市)计生部门初审,将符合条件者上报地区计生委核查并审批。 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决定。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申请表;②本人申请书;③乡(镇、街办、工作单位)证明;④地区级及其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诊断证明;⑤辅助检查报告书。 承办机构及电话:喀什地区计生委宣教科技科,电话28417 85。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理条件:符合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的服务机构 审批程序: 1、自查申报。县(市)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上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工作计划和要求,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先行组织自查,然后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和审批机关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一式三份。 2、资格确认。发证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3、考核检查。对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发证部门组织3-9名专家和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执业人员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进行抽查考核,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4、结论、审批。发证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服务需求等情况作出是否准予执业及批准执业项目的决定,对准予执业的单位进行注册登记,颁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及副本,并在《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项目。将审批获准的县(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向自治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上报备案。对不准予执业的,将评审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通知申请单位。 5、申请复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评审结论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书面通知的一个月内,向隶属相应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并提出充分的理由。是否予以复审,由受理申请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决定。 6、评审周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评审,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申请校验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部门提出校验,按要求呈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申请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期内工作报告》以及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书30日内。 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公开承诺、办事纪律及监督规定等: (一)公开计生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及执行情况; (二)公开自治区财政、计生委下拨免费经费、地区财政拨入经费,如何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公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每三个月公布一次经费使用情况,主要内容:办公用品、出差费、业务费、招待费、电话费、车辆费用、福利费及各种活动费的使用要公开。 (四)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要。主要包括:委机关制定的各项制度、廉政规定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等要公开。 (五)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及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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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录入:尼加提 责任编辑:尼加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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