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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区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一)协助行署培育和发展信息服务市场体系;承担全地区政府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抓好地区宏观经济数据库的设计和信息资源上网的建设工作。 (二)为行署及其综合部门提供信息网络技术支持;为地区经济决策提供参照资料;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维护、完善“喀什政府信息网”,确保充实丰富的信息资源。建立连接国内外相关信息网络(网站),为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三)承担全地区信息服务业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承办行署或上级信息化组织部门交办的业务工作;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办公自动化技术培训业务;完成行署领导安排的信息调研工作。 (四)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自治区和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对全地区从事计算机岗位和工作人员和拟录用人员的职业技能资格的认定、考核、发证。
二、地区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开展对涉及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向地区信息化领导小组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信息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信息技术标准、信息工程规范的监督执行;审核本地区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审查、招投标、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的组织与协调。审议各县(市)、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3、研究提出本地区有关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的意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地区信息化工作及全地区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负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宣传、推广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4、组织规划政府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本地区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展利用与共享,促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的互联互通; 5、协调信息网络规划和实施中的问题,防止重复建设,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 6、负责本地区信息行业的执法监督,以及本地区国家国际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审核工作,组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认证体系; 7、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技术网络通信平台,为党政机关提供咨询服务; 8、本着“统一机构、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统一发布、分级管理”的指导原则,负责地区电子化(电子政务)网络规划、建设、审批工作; 9、承办地区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喀什地区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为行署直属事业单位,隶属行署办公室管理,内设4个科:综合业务科、网络管理科、技能培训科、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