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新环规〔2023〕3号)要求,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变更情况如下: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清单内新疆刀郎阳光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已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现将其从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除。
移除后《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由原本的44家变更为43家。即日起将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附后)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伯跃
联系电话:0998-2537052
电子邮箱:1030390365@qq.com
附件: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明细表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