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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喀什地区(本级)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8 16:28 来源:喀什地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第十四条,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2023年度地区本级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单位进行公告如下。

附件:

1.设立公告事项下载

2.变更公告事项下载

3.注销公告事项下载

喀什地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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