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喀什地区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于2024年3月29日至4月12日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对喀什地区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请纳入名单的企业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办综合〔2021〕32号)要求,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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