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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喀什地区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和修订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0 19:16 来源: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社会有关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喀什地区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修订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526星期)上午11: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预计会期2小时左右。

二、听证地点

喀什市色满路418号地直机关综合办公区(原技工学校院内)1号楼5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一)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并实施喀什地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听证稿)》(详见附件1

(二)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喀什地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听证稿)》(详见附件2

四、听证代表推荐情况

从喀什地区一市十县(塔什库尔干县除外)推荐人选中确定听证代表共50人。其中: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消费者代表28人(居民用户20人、工业用户2人、商业用户3人、车用气用户3人、集中供热企业代表1人),部门和行业专家7人,城镇燃气企业代表10人。(详见附件3

五、听证旁听参加方式

需参加听证旁听人员请提前报名。报名方式:将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职业、联系电话等完整信息,于5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sfgwnbdck@163.com,注明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由地区发展改革委按报名顺序取前20名发送邀请函后参会。

特此公告。

附件

1.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并实施喀什地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听证稿)

2.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喀什地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听证稿)

3.听证代表名单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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