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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喀什地区泽普县供水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管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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