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喀什地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5〕1号)。
二、分配原则
依据喀什地区《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5〕1号)文件。
三、分配结果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238万元。文件下达分配情况:喀什市258万元,疏附县189万元,疏勒县227万元,伽师县229万元,岳普湖县137万元,麦盖提县151万元,英吉沙县189万元,莎车县385万元,泽普县180万元,叶城县339万元,巴楚县215万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739万元。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地址:喀什市亚贝希路138号
喀什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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