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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7 18:25 来源:喀什地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使社保基金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促进社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现根据《关于印发<兵地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函〔202672号)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审计、会计等有关领域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参保群众等热心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热爱公益事业,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水平,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和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准确反馈群众意见建议。

(三)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能够秉公办事。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自愿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身体力行,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二)主动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将身边群众关注的社保热点问题向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提出有关建议。

(三)举报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保缴费,对参保单位、身边群众存在套取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向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

(四)参与现场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社保基金现场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反馈监督情况。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附件),纸质版送至或邮寄至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地址: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8,联系人:哈森木江·阿布来提,联系电话:0998-267101918999631444

五、选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相关信息。

(二)择优选聘。结合报名人员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履职意愿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任。拟聘任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书。

(四)聘期管理。监督员聘期2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连续聘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聘期内不具备社会监督员条件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具有自愿性、无偿性,社会监督员无任何形式的报酬。

(二)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任资格。

(三)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监督员开展政策培训、业务交流,建立健全履职管理机制,保障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1: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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