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3-00065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1-29 文号 喀署办发〔2022〕53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近期经济工作的行动方案》(新党办发〔2022〕41号)和自治区、地委关于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障工作系列安排部署,全力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喀什地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29日 点击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当前,全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已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但疫情风险尚未彻底清除,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近期经济工作的行动方案》(新党办发〔2022〕41号)和自治区、地委关于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障工作系列安排部署,全力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升冬春蔬菜自我保障能力。各县市要做好冬储菜收储销售,发挥县乡村三级蔬菜销售配送体系作用,充分利用现有保鲜库、菜窖等仓储设施,大量储备耐储冬储菜,从源头保障冬春季蔬菜供应不断档。加强秋延后及越冬茬在田蔬菜管理,科学浇水、追肥、整枝、吊蔓、病虫害防治,运用加厚棉被、多层覆盖、高垄覆膜、以光增温、辅助加温等做好大棚保温增温,提高产量效益。落实春提早蔬菜育苗温室,准备穴盘、种子、基质,科学安排茬口开展蔬菜育苗,充分利用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适时定植、加强管理,增加冬春地产鲜菜供应量。科学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切实做好温室的加固、保温、保墒,提高蔬菜产量和品质。(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确保粮油加工企业稳定生产。各县市要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未雨绸缪、迅速反应,聚焦职能作用发挥,全力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统筹粮源调度,组织协调粮油加工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县市粮食储备和商务等部门要加强与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主要粮油加工企业的对接,建立联系机制,时时掌握加工企业产供销情况,做好粮油出库拉运和跨区域调运工作,切实稳定粮油市场价格。(牵头单位: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责任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全力做好畜产品稳产保供。加大饲草饲料储备,做好传统牧区冬牧场、牧业定居点牧民越冬饲草料储备工作,防止越冬度春季出现断草断料的现象。做好动物调运检疫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行为。协调做好辖区内县市间畜牧业生产资料、畜禽产品的调运,加强各县市沟通协作,解决好县市间堵点卡点问题,促进活畜及畜产品跨县域调运流通。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及时掌握养殖主体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科学开展畜禽周转、饲料储备运输、畜产品加工流通等业务,维护正常的畜牧生产经营秩序。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养殖主体产地运输和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销售需求,全力协调做好畜牧业生产资料运输通行证发放,畅通鲜活畜产品“绿色通道”,全力推进畜产品的稳产保供。(牵头单位:地区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完善重点保供企业“白名单”制度。制定蔬菜保供企业“白名单”制度,本着“企业自愿、择优纳入”的原则,对保供能力强的企业、合作社登记列入本地蔬菜保供企业“白名单”,稳定蔬菜保障供给,加强保供企业监督,未能履行职责的移出“白名单”,切实发挥好“白名单”企业保供稳价主力军作用。(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首贷、信用贷、续贷、中长期贷款等,对个体工商户8万元以下小额信贷给予50%财政贴息,对因疫情遇困的可展期1年还款。(牵头单位:人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喀什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建立保供企业快速复工复市工作机制。加快提振消费,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着力稳定居民消费,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创新思路、灵活应对,打通线上消费渠道,发展“无接触”消费和配送新场景,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为餐饮企业开通网络餐饮服务绿色通道,协作优质商户上线经营,快速开通外卖和团餐服务,开展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引导餐饮等生活服务企业积极下沉社区,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服务。引导零售企业与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企业通过共享员工等方式,缓解零售企业用工短缺困难,着力稳定相关行业工作岗位。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小区物业,在符合各地相关规定和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企业采取店铺外摆、露天市场、团购、无店铺等方式进行销售,便利社区居民生活。(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人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畅通物资运输通道。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畅行。供销社以及各大农批市场,会同发改、商务、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主动抓好棉花、煤炭、商贸重点企业供需对接,保障物资运输通畅高效。加强地县两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铁路货场短驳运输过程中的堵点难点,严格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措施,减少货运车辆排队等待时间,做到快进快出,切实提高运输效率,避免铁路货场各类物资积压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各级公安检查站点设置“两客一危”车辆专用通道,避免客货混行,客危混行,加快车辆通行效率。(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地区供销社、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乌铁局喀什车务段,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有序恢复邮政快递行业正常运行。各县市要切实做好邮政快递保通保畅工作,将邮政快递企业纳入“企业白名单”,优先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地州干线和县市支线通行正常,打通邮政快递业畅通运行的卡点堵点,确保邮政快递车辆通行、末端投递服务,避免引发负面舆情。(牵头单位:喀什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加强监测预警。各县市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加强部门横向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常规、应急、重大节日期间监测预警工作要求,持续监测粮油肉蛋果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供应和市场价格,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监测信息和数据;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调研和巡查,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客观分析原因并迅速提示预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逐级上报专题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周、月调度机制,对价格持续处于高位的县市进行通报约谈,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下来、降下来。(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责任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加大储备投放力度。积极配合农业农村、畜牧、供销部门,在进一步筛选全地区供应能力较强的蔬菜、肉类物资保障企业基础上,继续提升民生肉类物资保障能力,统筹抓好民生肉类物资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切实做好物资保障供应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价格总体平稳。加快商品小麦销售出库,满足面粉加工企业原粮需求,全力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责任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向自治区财政争取补助资金,统筹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持续加大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免除的蔬菜进场交易费给予补贴。积极会同商务、农业农村局和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地区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地区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供销社、畜牧兽医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依法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发改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市场调研和巡查,密切跟踪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大对价格上涨较多商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力度。积极争取并统筹用好上级补助资金,结合财力状况,将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流通环节补贴等用于物价调控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提高政府调控能力,保障市场价格平稳。(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供销社、畜牧兽医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统筹使用中央、自治区拨付的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除农村低保每两月发放一次外,其他均按月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加大对复工复产期间因高风险区还无法返岗复工、暂时失业等生活困难对象的救助帮扶力度,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落实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按照流程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牵头单位:地区民政局、人社局责任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日常价格监管巡查,积极开展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检测分析,协助发展改革部门强化预警研判,提高价格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抓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运用,做到分流转办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及时,保障投诉举报能够快速受理、快速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力度,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动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畅通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等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官微、官网等平台、媒体和渠道,向群众宣传解读本地物资供应方面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和公开回应。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价格和质量投诉举报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平台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转办、受理、解决群众关切的物资供应、价格、质量、交通物流等问题和诉求,做好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粮储局、畜牧兽医局、工信局、供销社、政资局、文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文件下载:关于进一步做好喀什地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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