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3-01186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3-10-11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喀什地区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喀署办规〔2023〕3号)文件已于2023年10月9日印发,我们对企业询问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整理,现解答如下:

《喀什地区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点击数:

《喀什地区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喀署办规〔20233号)文件2023109印发,我们对企业询问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整理,现解答如下:

问:什么样的出港经停航线能够享受航线补贴政策?

答:由喀什机场、莎车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出港经停疆外新航点飞往新开直飞旅游发展和招商引资重点客源地城市的航线可作为直飞航线给予补贴,经停航点及终点目的地都需为新开航点。

问:新开国内直飞客运航线补贴如何计算?

答:以新开喀什—广州航线为例,航程在4500公里以外,每周三班,机型为178座(补贴标准为640/人),若:1-3月、11-12月平均客座率为55%(按照60%客座率的乘客人数进行补贴),预计产生补贴178(座位数)*60%(客座率)*640(补贴标准)*2(往返)*3(每周3班)*21(周)=861元;4-10月平均客座率为70%(按照30%客座率的乘客人数进行补贴),预计产生补贴178(座位数)*30%(客座率)*640(补贴标准)*2(往返)*3(每周3班)*31(周)=635元,第一年预计补贴1496万元。新开航线培育期超过1年的,第2年航线补贴按第1年航线补贴标准金额减半执行,第二年预计补贴748万元。

问:客货运补贴航线的月执行率如何计算?

答:执行率指每月航线实际执飞班次与合同约定的航线班次的比率,以喀什—德国科隆国际货运航线为例,若合同约定航线一周执飞3班,月合计12班,实际执飞9班,月执行率为9/12=75%

问:《管理办法》较之前的《实施方案》有何不同?

答:一是补贴范围增加由喀什机场、莎车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出港经停疆外新航点飞往广州、济南、深圳、上海、南昌、武汉以及其他旅游发展和招商引资重点客源地城市可作为直飞航线纳入补贴范围。

二是国内客运补贴标准1年航线补贴修改为:航班客座率在60%及以下的,按照60%客座率的乘客人数进行补贴;客座率在60%以上,按照30%客座率的乘客人数进行补贴。根据机型成本不同,将补贴机型分为支线飞机(100座及以下)、窄体机(100座至140座(含))、窄体机(140座至180座)和宽体机(180座及以上)四类,航程分为3500公里(含)以下、3500—4500公里(含)间和4500公里以上,根据航空公司意见及相关成本测算,对航线补贴标准进行了修改

三是新开国内直飞客运航线根据航程距离及执飞机型,按照“一线一议”方式确定补贴标准,并设置了补贴限额。

四是增加航空公司设立基地补贴,对在喀什机场、莎车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设立基地的航空公司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补贴。

五是增加通用航空补贴,结合喀什地区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需要,制定机场运营和运输航线补贴。

六是增加旅客吞吐量补贴,结合喀什地区机场发展实际制定旅客吞吐量补贴标准。

问:企业如何申请补贴?

答:符合国内补贴申请条件的企业,在新开航线、过夜航班补贴前,需向地区发改委提出书面申请(包括航线开通时间、航段、班次等相关内容),经报请行署同意后,由地区发改委签订协议。符合国内补贴申请条件的企业,需向地区外事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请行署同意后,由地区外事办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款,按要求提交资料。

问:管理办法为什么109日印发,119日才施行

答:《喀什地区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218)第二十八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因此办法2023119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部门: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喀什市色满路418号院地直机关综合办公区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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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稿件: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客货运航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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