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新财资环〔2022〕125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第一批)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资环〔2022〕133号)精神,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喀什地区10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涉及喀什市、叶城县、莎车县、塔什库尔干县、疏附县,项目资金3040万元,项目预算金额全疆第一。
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的形成条件、类型、发育规模及空间分布特征,消除和减少4处地质灾害防患点,进一步提升喀什地区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能力,为喀什地区防灾减灾规划、应急管理提供科学的科学地质依据,及时准确传送预警信息,提升对地质灾害及时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