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喀什地区统计局”。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本机关设置综合执法检查业务承办岗2个,审查岗1个。执法人员共7人,有6人在岗,1人驻村。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本机关2024年度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参与人员共10人。
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4年度累计受理并办结服务事项30余件,均为提供统计资料。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本机关2024年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年累计完成行政执法检查151件。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4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4件,销案1件;普通程序案件处以行政处罚的案件14件,处以警告处罚12件、警告并罚款处罚2件。
本机关2024年有行政复议案件1件,无行政强制案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4年度共受理投诉、举报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0件。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喀什地区统计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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