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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11:01 来源: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贯彻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3月22日            

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通知》(新粮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法治治理水平,坚决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考虑

根据“八五”普法工作总体安排,把握宣传内容落实宣贯工作要求,总体考虑在粮食安全保障法公布之后、实施前后以及有关粮食工作重点活动期间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节点,组织开展宣贯工作。

二、具体安排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1.领导班子示范学。把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班子先学一步,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提升学习效果。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各党支部常态学。将粮食安全保障法纳入各党支部必学内容,结合各科室(股)职能和业务需要,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监督检查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仓储与产业发展科,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3月开始,常态坚持。

3.行业系统专题学。组织全地区粮储系统参加自治区举办的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邀请自治区相关专家进行解读,推动全地区粮储系统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掌握。

责任单位:办公室、监督检查科、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9月份前。

4.发放资料主动学。为局机关干部职工征订粮食安全保障法单行本,做到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本;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给本级及下属企业主动征订学习资料,满足学习使用需求。

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科、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4月底前。

(二)扎实推进落实“十个一”

做到一个单位(基层粮站)一个宣传板、一张海报、一条横幅、一场宣讲、一场知识竞赛、一个网络专栏、一个宣传视频、一次政策文件审查、一次配套制度的修正完善、一次规范执法。

一个宣传板:宣传板内容围绕粮食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制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3月底。

一张海报:海报模板由地区统一下发,各县市负责印刷张贴。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3月底。

一条横幅:横幅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3月底。

一场宣讲:已向地委宣传部发函,地委宣传部组织讲师团下沉到基层向广大群众宣讲粮食安全保障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粮食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科;完成时限3月底。

一场知识竞赛:地区拟于5月中旬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在5月13日前举办完知识竞赛,挑选出优秀人员参与地区竞赛,以赛促学。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科、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5月底。

一个网络专栏:在“喀什地区粮食行业协会”、“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开设粮食安全保障法宣传专栏,持续刊载和转发粮食安全保障法原文及相关宣传文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科,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一个宣传视频:组织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宣传微视频征集活动,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督促新疆佳麦乐客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宣传视频制作工作,报送1个短视频或者动漫,经地区审核后,报送至自治区。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科、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4月20日前。

一次政策文件审查:对照粮食安全保障法组织开展现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除与粮食安全保障法不相适应的制度文件,保障法律严肃性。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科、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一次配套制度的修正完善:对照粮食安全保障法梳理汇总需修订完善的配套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快配套制度建设。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科、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一次规范执法:依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结合夏粮收购、库存检查、调研指导、专项督导、定期巡查等,组织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全地区粮储系统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仓储与产业发展科、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时限:适时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宣传贯彻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同时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及时将粮食安全保障法的主要精神和相关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要不定期对各粮食收储企业、基层粮站、粮油加工企业组织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宣传贯彻情况调度,及时了解掌握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指导抓好宣传贯彻工作。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报。

(三)强化宣贯保障。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喀什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要依据职责分工,积极为粮食保障法宣贯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切实保障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实。

附件: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要

2.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套制度规范清单


附件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要求

一、作品内容

作品重点围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或展现全地区线上线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宣传活动成果等内容进行创作。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我局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1.微动漫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2.微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3.美术、书法、摄影、海报等作品,制作成高清图片,大小不低于2M。


附件2

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套制度规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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