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3-00071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
公开日期 2023-01-29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关于“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要求,喀什地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乡村人口收入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喀党农领办〔2022〕7号),按要求持续全面开展脱贫人口收入监测工作,现将开展动态监测流程公开如下。

喀什地区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化动态监测流程

来源: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29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关于“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要求,喀什地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乡村人口收入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喀党农领办〔20227号),按要求持续全面开展脱贫人口收入监测工作,现将开展动态监测流程公开如下。

一、监测内容

喀什地区有117余万脱贫人口,收入监测范围广、基数大,通过信息化手段可大幅提高收入信息监测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喀什地区通过应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新疆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动态监测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收入支出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收入情况,及时推送收入异常疑似风险户信息,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增收。

二、监测流程

(一)入户采集信息。乡村干部通过定期集中排查和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干部入户排查等监测方式,精准采集脱贫人口收入信息。

(二)录入信息系统。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新疆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深度应用收入采集监测模块,按要求录入收入信息,建立并完善脱贫人口收入信息电子台帐。

(三)开展比对分析。地区和县市专人提取信息系统收入数据,与上年度同期数据进行比对,对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及时推送至乡村干部入户核实。

(四)制定帮扶计划。重点对因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和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逐户分析原因,因户因人制定“一户一策”,确定帮扶措施。

(五)落实帮扶措施。地县乡村四级根据“一户一策”帮扶措施,逐级压实帮扶责任,精准落实帮扶措施,通过产业、就业、社保等综合施策,确保监测群体收入持续稳定全面增收。

三、监测目标

通过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的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不断提高脱贫人口收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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