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4-00125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2-23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督专项抽检,抽取餐饮食品1类食品140批次样品,未检出不合格。

关于公布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专项第一期)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点击数:

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督专项抽检,抽取餐饮食品1类食品140批次样品,未检出不合格。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3日           

附件1: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蘸料(自制)、米饭(自制)、其他生制面制品(自制)、煎炸过程用油、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花生制品(自制)、其他饮料(自制)、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自制)、包子(自制)、凉皮类(自制)、糕点(自制)、其他熟制面制品(自制)、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油饼油条(自制)、肉冻皮冻(自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馒头花卷(自制)、其他油炸面制品(自制)、其他调味料(自制)、面包(自制)等等。

抽检依据是BJS201802、GB5009.28-2016(第一法)、GB5009.121-2016(第二法)、GB5009.12-2017(第二法)、GB5009.229-2016(第一法)、GB5009.202-2016(第二法)等标准。

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等指标,共抽检喀什地区范围内景点周边4家中型餐馆12批次食品、44家小型餐馆121批次食品、2家微型餐馆5批次食品和1家小吃店2批次食品。

附表1: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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