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水果、蔬菜、畜(禽)肉等73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69批次,合格率为94.52%;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5.48%。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一、农药残留
巴楚县金鱼鲜生商店经销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叶城县瑰禾百货店经销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
麦盖提沧博海鲜店经销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巴楚县蒋记水产品店(个体工商户)经销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抽检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重金属,克百威、氧乐果等农药残留,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等兽药残留指标。共抽检我辖区73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69批次,合格率为94.52%;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