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3-00534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7-06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1.什么是临时救助?2.临时救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3.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是哪些?4.怎样申请临时救助?5.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6.临时救助的方式有哪些?7.临时救助的标准是怎样的?

“临时救助”政策解读

来源:喀什地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点击数:

1.什么是临时救助?

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2.临时救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应救尽救,突出救助时效,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五)坚持资源统筹,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3.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是哪些?

急难型救助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者家庭财产被损毁导致无法继续居住、经营,事故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者无责任赔付方,造成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因遭遇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基本生活存在较大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遭遇特殊困难可能危及生命或者身体健康、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者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出型救助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在给予社会保险、专项救助以及其他社会帮扶后,支出金额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指救助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生活必需支出部分达到或者超过困难发生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急难型救助对象: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患疾病,医疗支出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含自费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入托、出国留学、课外补习班、特长兴趣班,扣除各类奖助学金、学费减免、伙食补贴、教育救助后,自付合规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4.怎样申请临时救助?

本地户籍或者外来流动人口中的家庭或者个人,在困难发生地经审核审批均可获得临时救助。受申请人委托,村(社区)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5.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临时救助,应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并根据不同困难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临时救助申请书;

救助对象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家庭财产、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刚性支出(因病、因学)等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责任认定书、人身伤害赔偿处理结果等法律文书;

与临时救助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申请对象中已经被确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不再重复审核其家庭经济状况。

申请对象遭遇困难非常紧急,不及时救助将发生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由乡镇(街道)、区级民政部门启动紧急程序,先实施救助,事后再按规定补齐相关手续。

6.临时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资金救助。临时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实物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被褥、食品、饮用水、取暖物资等生活必需品,或者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

转介服务。对于困难群众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转介至专项救助、慈善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方式开展救助。

7.临时救助的标准是怎样的?

原则上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救助标准和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

关联稿件: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