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2-00162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4-27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现将交办的第二十六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的公告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7日 点击数:

现将交办的第二十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喀什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XJ 2022 0419 0015 喀什德力克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叶城县柯克亚油区内,该公司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厂内炭黑固废处置不规范,稍有风吹,炭黑扬尘极大,附近工作的人经常闻到硫化氢排放的气味,废水也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企业环保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叶城县 大气 举报喀什德力克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厂内炭黑固废处置不规范,附近工作的人经常闻到硫化氢排放的气味,废水也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经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叶城县分局、园区管委会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聘请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现场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调取2021-2022年4个季度的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均不超标,举报不属实。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以来对该企业执法检查16次,行政处罚22.596万元。举报企业环保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的问题不属实。仅厂内地面附有黑色物质,易产生扬尘基本属实,但环境监测均不超标。 部分属实 责令喀什德力克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排专人,对厂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清除附着在厂区地面及设备上的黑色物质。 已办结 经研究,对园区管委会负责企业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的干部阿不都·克尤木进行提醒谈话。
2 D2XJ 2022 0419 0006 举报人对D2XJ202203290011公示不认可,公示称流转费用已付清不存在强迫行为,树木是其自行找人伐树、变卖,自行迁移,举报人认为与实际不符,实际是流转费未付,树木已枯死并未找人伐树、变卖、自行迁移。 巴楚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举报中所提及的流转费未付,截至2022年4月23日,2020年-2021年每年每亩500元和2022年上半年每亩600元的50%应支付80人共计1638611元,已支付1624601元,未支付1人14010元,为阿某2022年上半年50%土地流转费。其中2020年-2021年已向阿某支付土地流转费共计45700元。2022年上半年50%土地流转费未支付的1人阿某由于其目前仍拖欠集体土地地费49828.9元,经村委会会计多次联系其到村委会核算账目、清缴欠款和领取流转费,仍不愿意前往,因此此人说未付土地流转费。此情况部分属实(未付2022年上半年50%土地流转费共14010元)。
2、举报中所提及树木已枯死并未找人伐树、变卖、自行迁移,经镇分管农业副镇长及农办干部逐一询问涉及农户,均表示当时树木采伐、变卖、果树移栽是自愿行为,镇政府帮助农民依法办理采伐证。一是经询问阿某当时雇佣的拖拉机手,其表示当时是阿某主动联系其对树木进行采伐、挖坑、填埋;二是经询问购买阿某树木的买家吐某,其表示当时是阿某主动联系其希望其购买阿某的3000棵杨树,起初其并不愿意购买,经过20村7组小队长居中协调后以共计4000元价格购买了阿某的3000棵杨树;三是经过土地平整,20村7组共采伐非果树18510棵,移栽果树(核桃树)242棵,其中阿某共有果树(核桃树)114棵,其自行移栽后由于其管理不善,成活61棵、枯萎53棵,属于个人行为。此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由巴楚县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满足其正当诉求,帮助阿某及时结清旧账,领取2022年流转费,指导其做好果树养护,提高成活率。 已办结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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