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3-00031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1-16 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第1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现同意新疆国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核发。公示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2日。

关于新疆国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公示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点击数:

该公司自2019年11月取得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同年12月完成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2020年1月3日首次取得市分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经营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经营规模为10000吨/年,证件有效期限为2020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2日。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规定,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了新疆国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经审查,该公司符合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继续收集条件,现同意新疆国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核发。公示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2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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