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3-00032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1-16 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第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经审查,该公司符合废铅蓄电池继续收集、贮存条件,现同意新疆润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收集经营公告延续核发。公示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

关于新疆润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公告延续的公示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点击数:

该公司2018年8月10日,获得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2019年8月,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2019年8月26日首次取得地区生态环境局的收集公告,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经营废物类别HW31含铅废物(900-052-31)废铅蓄电池,核准经营规模10000吨/年,有效期为2019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6日(期间2021年3月29日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试点),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规定,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了新疆润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延续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公告申请。经审查,该公司符合废铅蓄电池继续收集、贮存条件,现同意新疆润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收集经营公告延续核发。公示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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