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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情况

来源:喀什地区统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点击数:

三季度,经自治区统计局审定,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9.02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比二季度加快6.2个百分点,高于上年同期17.3个百分点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8亿元,同比增长54.1%,1-9月,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72亿元,同比增长20.1%,相比1-8月增速加快4.3个百分点。

一、基本情况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三季度,地区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81.21亿元,同比增长11.4%;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77.81亿元,同比增长16.2%。

按消费类型分,三季度,地区实现商品零售228.68亿元,同比增长11.9%;实现餐饮收入30.34亿元,同比增长20.0%。

二、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增长特点

多数商品零售实现加快增长态势。今年1-9月,22类重要商品类值中18类实现增长,14类商品增速相比1-8月增速提高。

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快速增长,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分别增长76.0%、22.8%、38.9%。日用品类、药品类分别增长29.7%、30.8%。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9%,增速较1-8月提高6.9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134.9%,较1-8月提高46.6个百分点。

旅游带动吃、住、行消费加速回升。今年来喀什旅游强劲复苏,为吃住行消费增长注入动力。1-9月地区限额以上餐饮业、住宿业营业额分别增长38.9%、76.3%。旅游出行对石油类零售拉动明显,地区石油类零售额实现同比增长19.6%。

分县市看,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十一正一负”。除塔什库尔干县增加值下降3.9%外,其他县市均实现正增长。5个县市增速高于地区平均水平,岳普湖县、英吉沙县、疏附县、伽师县、喀什市分别高于地区26.9、21.7、19.0、18.0、0.5个百分点,7个县低于地区平均水平,麦盖提县、泽普县、巴楚县、叶城县、莎车县、疏勒县、塔什库尔干县分别低于地区1.2、3.6、4.1、8.4、9.0、9.1、43.8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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