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喀什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推动喀什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喀什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地区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场均学习2部法律条文,做到学法和议题相契合。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多次召开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月,地委、行署专题听取全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汇报,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职责任务,统筹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法主要内容,紧抓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专题述法法治“头雁效应”领航法治建设、压实法治担当,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连续4年向自治区专题述法,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实现全覆盖。持续用好“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大讲堂”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2024年,全地区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6期,举办行署机关法治大讲堂6期;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常态化开展任上“讲法”1200余场次,引领带动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得到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用权、依法办事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二)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保障。研究制发《中共喀什地委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喀什地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领(2023—2027)>责任分解方案》,推进全地区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发《2024年喀什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地委、行署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细化到要点中,高位推动全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喀什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两年行动方案(2023—2024年)》,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建立个性化学法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严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问题。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喀什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申办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前谋划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完成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部门法治建设全面督察,以督促改、以督察促落实,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四)加强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积极推进地县乡三级改革工作,统筹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地县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做好各涉改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统筹调整、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办公用房清理及“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地县两级党政机构改革已全部完成。二是规范设置地县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的4个单位、21项权责事项进行调整,重新制定涉及单位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三是推进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三张清单。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2024年9月结合县乡实际,确定莎车县米夏镇、泽普县泽普镇、喀什市西公园街道为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示范点。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善项目评审机制,优化完善项目审批流程,对地区重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时限。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2024年未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及市场准入壁垒相关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地区实有经营主体39.63万户,同比增长7.3%,当年新登记经营主体4.94万户,总量和新增量连续两年居全疆第二。全年办理各类网上登记业务16.63万件、许可业务37540件、“告知承诺制”128件。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即办事项提升至40%。靠前服务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建设,落实市场监管领域12项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新设立经营主体1469户,办理“证照同办”“告知承诺”业务29件,登记塔县边民互市经营主体57户、备案场内外籍经营者20人,自贸区航空口岸、物流公司收费事项检查监管实现常态。
(六)加快推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法智谷”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高质量推进喀什片区建设,准确把握法律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总体要求,全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法治建设。与青岛“法智谷”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喀什自贸片区“法智谷”线上涉外大数据平台(新疆·喀什)正式上线运行,线下一站式平台主体框架基本建成,正在积极引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进驻。协调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积极投身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2024年首个涉外仲裁案件开庭,已管理多宗商事仲裁案件,办理了首宗涉案价值超4.5亿元的调解案件。
(七)加强决策程序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决策质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地、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署常务会议议题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地县两级人民政府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贯穿始终。文件清理工作稳步推进,先后两次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八)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为确保“乡镇赋权”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地委编办、地区司法局等部门先后对12县市部分乡镇街道进行调研指导,全地区乡镇赋权工作推进成效明显。二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发《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对现行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公布减免责“四张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综合查一次清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三是针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坚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执法乱象问题,共查处整改253条。四是持续推动覆盖地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拓展社会监督,共设立71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请53名社会监督员,不断充实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纪检监察、行政复议的协同配合,实现“1+1>2”的规范效能目标。五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不定期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理,确保执法证件的严肃性。
(九)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打好“组合拳”,持续稳定安全生产基本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二是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强化综合减灾。加强综合风险预警提示和预警响应闭环管理。制发《喀什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预警响应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预警信息获取、快速响应、会商评估、预警提示发布和跟踪反馈全过程,编辑制作《喀什地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手册》,对政府全面掌握喀什地区各类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提供数据支撑。2024年以来,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转发天气预报,开展天气形势线上会商710余次,发布预警提示177期。三是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制发245个应急预案,全地区32类357支应急救援队伍已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十)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紧紧围绕容易产生执法争议的问题,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促进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二是通过宪法宣传日、深入企业宣传,推动行政复议服务向企业、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行政复议社会知晓度。2024年喀什地区行政复议共收案533件,案结事了率达91.5%,较2023年提高了5.7%。三是坚持收案即调,应调尽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2024年以来,全地区315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78个调解工作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4247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7254件,预防纠纷12063件。调解矛盾纠纷案件总数46797件,调解成功46583件,调解成功率99.5%。四是行政复议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增强。通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职责,有效推动和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2024年喀什地区复议案件纠错率19.9%,制发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8份,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助力诉源治理。
(十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深入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组建三级联动综合窗口团队30余人(含喀什地区、喀什市和喀什经济开发区),实现13个部门161个事项“无差别受理”。制发《喀什地区深化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地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完成102914个模板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发布率达100%。推出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套餐,建立自贸服务专区,累计办理事项189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12345+政务服务+自贸区+营商环境+文化旅游”服务一体化。推进自贸区招商服务中心与喀什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同城通办”,进驻5个部门,受理33项业务。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汇聚共享。通过专线接入、系统迁移、库表对接等方式汇聚42个部门原始数据23亿条,不断完善基础库和主题库建设,数据总量达34.91亿条,率先实现与自治区一体化数据资源服务平台集联互通,截至2024年,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并上报数据资源目录261个,从自治区回流数据接口5601个,实现全流程线上管理。
(十二)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持续强化府院联动,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100%,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二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议案、提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加强舆情研判会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四是强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常态化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公开,实现政务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到了100%。
(十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反馈问题整改。针对自治区、地区专题述法会议点评问题和自治区法治督察、地区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分解、压紧压实责任,限时整改。针对未完成的2024年自治区述法点评5条共性问题、地区述法点评5条共性问题、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10条个性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喀什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增强。
二是法治人才队伍紧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活动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不充分。个别县市、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还存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不到位等情况。依法行政制度未有效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喀什地区将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确保常学常新、知行合一。持续推进落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思维贯穿研究思考、谋划设计、重大决策、推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持续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落实落细,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机制。做好“一规划两纲要”实施终期评估工作,做好“一规划两纲要”总结评估培训工作,开展好法治调研和法治督察工作。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考法实施方案和“1+4+X”个性化学法清单,年终述法常态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推进营商环境三年行动优化提升成果。贯彻实施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政府和企业沟通机制,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工商联和行业协会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切实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不断强化高质量制度供给。提升政策法规法治化水平,合法性审核有力有效,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涉企清理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跟踪反馈、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
(五)扎实推进,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巩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果。抓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减免责清单,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培训和宣传力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探索调解和解、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行政机关先行化解机制。加强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以和解、调解等化解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解决“出庭不出声”的问题。加大个案监督力度,源头规范行政执法,建立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机制。
(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健全完善生动活泼的普法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八)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好法律顾问各项考核机制,杜绝“聘而不用、顾而不问”问题,精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做好公证管理工作,持续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加大公证“减证便民”服务力度。依法依规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全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质量提升年活动。
(九)创新举措,强化涉外法治建设。强化涉外法律法规实施,整合优化现有涉外法治资源,全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法智谷”建设。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及时发布涉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帮助引导跨境贸易企业规避风险。持续发挥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作用。积极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基地,建立涉外法律咨询和顾问制度,组建涉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加强涉外骨干律师培养,大力提高涉外法治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