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5-00231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4-30 文号 喀地农(农机)罚〔2025〕5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中《农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1号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阿某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

来源: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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