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喀什地区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我局拟定了喀什地区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4月1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综合环境业务科,2537063;通讯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号地区生态环境局4楼。
附件1:喀什地区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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