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喀什地区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效能,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和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用工企业和各族群众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2〕37号)等有关要求,围绕喀什地区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在征求各县市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形成了《喀什地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性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现将喀什地区2025年度更新后的目录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按照A、B、C三个档次进行分类,其中A类补贴标准(初、中级)为1800元/人次,B类补贴标准(初、中级)为1500元/人次,C类补贴标准(初、中级)为1200元/人次。对纳入重点产业需求指导目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及制造业培训项目,在现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可上浮不超过20%。
二、实名制管理
严格落实“凡进必补,不进不补”要求,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各类人员信息均采取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参训人员的相关信息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录入自治区职业培训管理系统,根据人社部门审核材料、审核意见和拨款申请,报送财政部门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
三、加强管理
(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目录》确定的补贴性培训项目和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拨付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相关规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管,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附件: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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