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2-00752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10-23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2022年7月-10月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8大类共917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898批次,不合格19批次,合格率为97.93%,不合格率为2.07%。

关于公布2022年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二期)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23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7-10月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8大类共917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898批次,不合格19批次,合格率为97.93%不合格率为2.07%。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件: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23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

抽检依据是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第)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食品添加剂、黄曲霉毒素B1等真菌毒素、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氧乐果等农药残留、地美硝唑等兽药残留、过氧化苯甲酰非食用物质214个指标,共抽检喀什地区范围内371家企业的917批次食品。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898批次,合格率为97.93%。

产品合格信息见附1。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

抽检依据是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第)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食品添加剂、黄曲霉毒素B1等真菌毒素、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氧乐果等农药残留地美硝唑等兽药残留、过氧化苯甲酰非食用物质214个指标,共抽检喀什地区范围内371家企业的917批次食品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9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噻虫胺、溴氰菊酯、电导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还原糖分、溶剂残留量、总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并[a]芘、土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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