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饼干、糕点、乳制品等10类食品7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环城路兄弟小区门面房7号的疏勒县多蜜蛋糕店自制的巴哈利(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包括鲜蛋、蔬菜、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水果类;餐饮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自制)、餐饮具;茶叶及相关制品包括茶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包括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自制)、饮料(自制)、淀粉制品(自制)、焙烤食品(自制)、米面及其制品(自制)、水产制品(自制)等;粮食加工品包括其他粮食加工品、挂面;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包括乳制品;饼干包括饼干;糕点包括糕点等。
抽检依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等标准的要求、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T1537-2019《棉籽油》、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Q/JOAH0001S-2021《紧压茶乌龙砖茶》、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519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计)、柠檬黄等项目。共抽检喀什地区54家单位的79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78批次,合格率为98.73%。
产品合格、不合格信息详见附表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