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4-01071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12-25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油、糕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86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82批次,合格率为97.85%,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2.15%。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问题。

关于公布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二十五期)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点击数:

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油、糕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186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82批次,合格率为97.85%,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2.15%。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未达标

1.疏附县明悦百货超市经销的乎玛热木茯砖茶,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莎车金雄狮便利店经销的奶茶专用茶,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七村2组358号1楼的喀什市徐家屯铁锅炖菜馆使用的饭碗(自行清洗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新德大酒店二楼)的喀什市山城大饭店使用的菜盘(自行清洗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25日           


附件1: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自制)、餐饮具、淀粉制品(自制)、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米面及其制品(自制)、肉制品(自制)、水产制品(自制)

抽检依据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项目。共抽检喀什地区139家单位的186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82批次,合格率为97.85%,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2.15%。

产品合格、不合格信息附表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附表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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