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油、糕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86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82批次,合格率为97.85%,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2.15%。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未达标
1.疏附县明悦百货超市经销的乎玛热木茯砖茶,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莎车金雄狮便利店经销的奶茶专用茶,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七村2组358号1楼的喀什市徐家屯铁锅炖菜馆使用的饭碗(自行清洗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新德大酒店二楼)的喀什市山城大饭店使用的菜盘(自行清洗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自制)、餐饮具、淀粉制品(自制)、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米面及其制品(自制)、肉制品(自制)、水产制品(自制)等。
抽检依据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等项目。共抽检喀什地区139家单位的186批次进行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82批次,合格率为97.85%,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2.15%。
产品合格、不合格信息详见附表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表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