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1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6批次样品不合格。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1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包括蔬菜、鲜蛋、水果类。
抽检依据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克百威等项目。共抽检喀什地区12家单位的12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6批次。
产品信息详见附表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