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6-00644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6-09-01 文号 喀署办发〔2026〕31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自治区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6—2028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26〕22号),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喀什地区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来源: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点击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喀什地区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6—2028年)》已经行署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         



关于加快推进喀什地区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6—2028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自治区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6—2028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26〕22号),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8年,全地区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38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4%左右,占GDP比重21%左右。通过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营利性服务业头部企业和知名品牌,逐步补齐66个行业在库样本企业空白,有效解决行业发展不平衡、企业规模小、服务业态单一的短板,为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细化措施

(一)加快发展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部署5G网络规模,提升5G网络覆盖范围,力争到2028年底,喀什地区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有序开展小区、工厂、园区等重点场景万兆光网试点,进一步提升岑岭县、塔什库尔干县边境区域通信质量。积极参与算力集聚区城市间直连400G全光骨干网络、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和国际通信全业务出入口局建设。(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智算中心、喀什市丝路慧途智算中心、新疆分布式渲染智算中心等3个算力项目建设。到2028年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安全可靠的算力中心,智能算力规模达到1万P,积极参与“东数西算”“东数西训”“东数西存”。推动算力资源统一管理、调度和交易,参与全疆互联互通,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以绿电直连等方式,推进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喀什市、伽师县人民政府)

3.加快推动算力场景应用。加快已建成投运的算力资源应用,提升算力企业经营规模,促进算力企业升规纳统,带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支撑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低空经济、智能制造、资源开发利用等场景建设。以点对点“结对子”方式与山东省、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开展算力共建联动试点,承接后台加工、存储备份类等非实时算力需求。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作用,探索向西拓展“算力出海”市场,为中亚等周边国家提供算力服务、人工智能应用等,打造“来数加工”典型场景。落实算力普惠赋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使用喀什智能算力资源及配套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主体,按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数字化发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喀什地区符合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按照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地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5.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的,给予质押率最高50%,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规定比例,申请自治区对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喀什金融监管分局、人行喀什地区分行,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做大做优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加快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引导企业增设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测评等高附加值服务项目,鼓励各县市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接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鼓励法律、会计等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人才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7.提升商务服务水平。高质量办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等重点展会活动,持续提升参展数量和质量,不断完善展会场所配套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水平。做强涉外法律服务,打造喀什地区法律集聚区,建立健全跨境商事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8.落实贷款贴息政策。积极与自治区对接,帮助喀什地区符合条件的机械设备经营租赁企业纳入国家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对购置工程机械、施工设备、特种车辆等用于租赁经营的固定资产贷款,按照规定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喀什金融监管分局,人行喀什地区分行,各县市人民政府)

9.促进租赁服务多元化发展。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用于租赁。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拓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工程机械租赁企业接入数字化管理平台,降低管理成本。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开展全疆免费异地还车业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提升汽车租赁业营收能力。鼓励油气管道公司、物流服务公司拓展租赁业务,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升规纳统。(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动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聚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重点领域,支持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领域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基地。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与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市场化应用。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校准、知识产权服务、工程设计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业。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组建独立法人科技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科技服务。支持企业自主编制企业标准、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以标准化建设赋能企业竞争力提升。(牵头单位:地区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1.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2026年新认定自治区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1—2家,推动科技企业成长,提升科研能力。充分发挥现有5家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不低于15%。支持发展知识产权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挖掘高价值专利,做强一批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牵头单位:地区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人工智能在社会治理、产业升级、消费提质、公共服务、科技创新、内外合作等重点领域应用。加快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垂类模型、典型场景等,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满足企业数智化转型需求并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企业,根据项目建成后预期成效予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推动AI—OPC(人工智能一人公司)创新发展,对入驻数字(信息)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的OPC企业,前三年免收物业费、网络使用费,第4—5年按50%收取。(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科学技术局、数字化发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扶持提升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3.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增效。鼓励家政企业员工制管理,推广“喀什家政”服务品牌。开展优质诚信家政服务企业市场供需对接,发布优质诚信家政服务企业名录。完善家政行业标准,提升规范化水平。深化家政服务产教融合,鼓励喀什培训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石榴花·巾帼家政”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整合县域家政服务资源,融入自治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规范家政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加大养老托育服务支持。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加强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政策衔接。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鼓励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培育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推进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快构建“一刻钟”居民养老服务圈,提升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优化银发旅游供给。统筹社区各类场地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科学规划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居民用得起、用的放心的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牵头单位:地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地区文广旅局、商务局、教育局、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5.提高维修服务能力。引进培育一批头部维修企业,提升家电、机动车等维修行业服务水平。完善家电维修资质认定标准,分层开展技术培训与技能考核,扩大家电维修示范网点布局,提供上门快检快修服务,拓展衍生业务。推动实施国家新能源汽车维修标准,加快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引导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由技术示范站维修,推动示范站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6.提振生活服务活力。聚焦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领域,支持家政服务、洗染服务、美容美发、摄影扩印、日用产品修理、清洁服务等细分行业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推动居民服务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线上预约、上门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等新业态。积极发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优先补齐基本保障类业态,提升社区消费便利化水平,实施城市更新,积极盘活利用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配套建设嵌入式、多功能服务设施,促进服务集成高效。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居民服务网络,优先补齐农村居民服务短板。支持美容美发、洗涤行业协会开展促销活动。引导优质商户开展特色体验活动,推动美容美发、洗涤商户与餐饮、超市、工会职工福利等场景联营合作,拓展服务触点,共享消费流量。推动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提升职工健康保障。(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发展升级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推进文化产业多元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援疆省市等文化发展资金,推动实施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参加第四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活动,《拉齐尼·巴依卡》在伊犁、吐鲁番、塔城等地演出6场次,配套举办歌舞晚会《新疆是个好地方(疏勒版)》、“香约莎车·花之纪—又见巴旦姆花开”暨“花间影语·绘画春光”摄影(绘画)展等特色活动。(牵头单位:地区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8.赋能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喀什古城、莎车老城等景区品牌,支持各县市创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品牌,加大泽普金湖杨、帕米尔旅游景区等重点景区改造提升力度,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拓展低空旅游新业态,推动低空航空器在文旅场景广泛应用,开展“跟着演出游喀什”“跟着赛事游喀什”“跟着影视游喀什”活动,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影响力。(牵头单位:地区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地区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9.加强文旅交流合作。实施喀什地区“文旅+”促销活动,加快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积极参与新疆春季博览会、新疆文旅产业投融资对接会、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等活动,融入新疆文化和旅游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挖掘喀什古城、莎车老城等人文景观,以及塔什库尔干县帕米尔旅游区、巴楚县红海景区、麦盖提县N39°景区等自然景观独特价值,讲好喀什故事。(牵头单位:地区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0.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承办好“同心杯”新疆足球超级联赛喀什分赛区赛事、中国环塔(国际)拉力赛喀什分站赛、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暨第十一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赛事,举办喀什马拉松、“喀什杯”群众足球联赛、喀什龙舟邀请赛等县级及以上赛事活动30场以上,打造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改造一批、盘活一批、新建一批健身场地,做优社区“一刻钟”健身圈,提升科学健身服务供给。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地区体育局;配合单位:地区文广旅局、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提质增效房地产业

21.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健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通过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拉动作用;依托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建设带动效应,吸引外地投资和人才来喀置业。(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人民政府)

22.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引进培育一批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支持物业企业拓展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托育托管、便民商超、快递驿站等多元化增值服务,打造“物业+生活服务”新业态,延伸营利性服务链条。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推进智慧物业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物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培育壮大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市场化。加快推进米斯克尼水电站、叶尔羌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并开工建设。培育水利工程运营管理企业,推行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模式。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支持节水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到2028年底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58以上。探索水权交易、水价等市场化机制,激发水利行业发展活力。(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4.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深入推进“三北”工程攻坚战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支持沙化土地治理、造林绿化等生态工程市场化运作。培育生态环境治理企业,发展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生态修复等专业化服务。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城乡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升环境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5.提升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水平。巩固城乡供水一体化成果,持续推进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运行管护体系,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再生水利用。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维护等公共服务市场化,培育一批专业化市政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6.推动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升级。发展城市智慧管理服务,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水平。推进公共停车场、充电桩、新能源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支持公共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评估等专业化服务发展,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探索公共设施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融资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扩容升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构建“三位一体”综合交通枢纽体系,确保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通车,加快G314线喀什至塔什库尔干、G315线喀什至托帕公路等国省干线前期工作。推进南疆铁路阿克苏至巴楚段扩能改造,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完善喀什国际机场功能,拓展国际国内航线,打造区域航空枢纽。(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喀什航空口岸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乌铁局喀什车务段、喀什机场,各县市人民政府)

28.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打造喀什国家物流枢纽、喀什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喀什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完善区域交通网络,提升中欧班列开行质量和效益,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发展冷链物流、电商物流、跨境物流等专业物流,培育一批骨干物流企业。推进物流园区、仓储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9.提升邮政快递服务能力。深化交通强国邮政篇喀什实践,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智能分拣中心建设,提升快递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托“疆品鲜递”快递电商助农品牌,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寄递服务,打造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模式,既有业务量稳步增长。(牵头单位:地区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0.促进交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开通旅游专线、景区直通车等服务。发展低空经济,推进低空旅游、通用航空等新业态。推进交通与物流、电商、制造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交通衍生产业。发挥喀什向西开放优势,大力发展国际道路运输、跨境物流。(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协同联动开展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调研,分析运行态势,加强“一对一”服务、“点对点”帮扶,及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设立3000万元(地区财政出资500万元,喀什市出资300万元,除岑岭县外其余县各出资200万元)喀什地区营利性服务业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全面落实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等纾困政策,积极争取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数字信贷投放。用足用好喀什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拓宽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针对不同业态制定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费率至1%以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形成叠加效应,合力推动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文广旅局、科学技术局、商务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区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培育经济主体。各部门各县市要建立“摸排—跟踪—培育—纳统”全流程培育机制。加强营利性服务业头部企业经营情况调度,积极引导行业头部企业、平台企业通过业务整合、资源聚集等方式,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协同发展。各县市常态化梳理辖区内各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引导其通过资产重组、业务合并等方式组建经营主体,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推动入规纳统。(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广泛宣传引导。加大营利性服务业优惠政策宣贯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每年遴选一批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示范县市、示范企业,宣传推广发展政策、典型案例、成功经验,营造良好氛围,提升行业认可度、知名度,营造加快推动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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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喀什地区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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