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严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底线,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与“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防范化解“两品一械”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医保基金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相关部署,4月7日至4月25日,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业务骨干对全地区12县(市)开展“两品一械”全覆盖检查指导,系统掌握全地区“两品一械”监管现状及问题短板。现将本次检查指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检查聚焦各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口腔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疾控及疫苗接种单位、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医美机构、母婴用品门店、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主体;紧盯麻精药品、集采药械、无菌植入类高风险器械、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进口化妆品、近效期及过期产品、冷链储运、网络销售等关键环节;围绕资质合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追溯、储存养护、处方管理、标签标识、从业人员履职、不良反应上报等重点内容开展全链条检查指导。检查中抽查各类企业114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家、零售药店22家、医疗机构28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口腔诊所)13家、化妆品经营使用门店37家、疫苗接种点10家,排查风险点232条、现场整改20家、限期整改4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案件线索移交29起。
总体来看,全地区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及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稳步推进,“两品一械”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未发生重大药害事件、群体性安全事故及重大舆情风险,但“两品一械”监管成效参差不齐,部分县(市)监管力量仍需加强。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两品一械”监管框架基本建立,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得到提升,但监管人员力量薄弱、监管盲区仍有存在、监管触角尚未全面触达的问题较为突出,“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管任重道远。
二、检查指导发现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药品领域:一是属地监管力量下沉不足,基层市场监管所运行率偏低,农村乡镇药店、偏远村级卫生室以及牙科诊所、生活美容馆等监管盲区明显。二是进货溯源管理薄弱,索证索票不全、供应商资质留存缺失、购进验收台账残缺,全程追溯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多发高发。三是处方管理不规范,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限购登记流于形式、普瑞巴林等易成瘾性处方药被多次重复购买的问题急需关注。四是储存养护不达标,温湿度监测记录缺失、滞后,阴凉冷藏药品存放不合规、近效期药品未设警示、过期药品未及时下架清理的问题仍有出现。五是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不到位、空岗脱岗、挂证隐患仍未杜绝。
2.医疗器械领域:一是基层备案管理混乱,二类医疗器械未备案经营、超范围经营,无菌耗材、医用口罩、输液器具台账管理松散。二是高风险器械管控薄弱,植入类产品来源核查不严,产品注册凭证缺失、过期器械未管控。三是医疗机构使用不规范,诊所医用耗材混放、无菌器械管理粗放、用后废弃物处置不规范,冷链设备运维记录不全。
3.化妆品领域:一是资质台账方面: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无法提供供货方资质、产品备案/注册凭证。二是标签宣传方面:产品标签缺少成分、生产批号、限期使用日期、生产企业等必备信息,部分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三是储存陈列方面:与食品混放、仓储环境脏乱,未按条件避光恒温储存,普通与特殊化妆品未分区陈列。四是人员管理方面:从业人员法规知晓度低,从业人员对化妆品法规及产品合规要求不熟悉,普法宣传力度有待提升。五是美容美发使用单位:过期化妆品未及时清理。
4.属地监管工作:一是日常巡查频次不足,隐患排查不深入,重检查、轻整改、弱闭环。二是问题台账管理不规范,整改复查、销号督办机制落实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三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足,个别县(市)人员调整频繁,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监管成效不明显。四是监管覆盖面还有缺失。法律法规宣贯、主体责任约谈警示覆盖面不够,部门重点领域监管触角尚未全面触及。
(三)个性问题
1.部分药品经营单位存在经营过期药品的行为。
2.部分医疗机构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行为。
3.个别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及经营无中文标识的化妆品、使用麻膏产品等行为。
三、问题处置
本次检查指导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属地认领、分级处置、全程督办”原则,对所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销号式闭环。其中针对台账不规范、摆放杂乱、警示标识缺失、记录不全等轻微问题,检查组现场督促当场整改;针对问题较为突出的,下达督导督办函、责令改正文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由属地县市局全程跟踪落实;针对销售过期劣药“两品一械”、来源不明产品、未备案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属地市监局立案查处,依法没收不合格产品、实施行政处罚。后期,地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各县(市)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流于形式、逾期未改、虚假整改的予以通报、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监管首责。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扛起辖区“两品一械”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深化全域巡查,紧盯薄弱乡镇基层点位,补齐监管短板与盲区,重点加密乡镇、农村偏远区域巡查频次,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
(二)狠抓问题闭环整改。对照本次督导反馈清单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健全隐患台账管理,做到问题不遗漏、整改不走过场、复查不缺位,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特别聚焦医美乱象、农村药械、特殊化妆品、集采药械四大重点强化整治力度。
(三)从严精准执法惩戒。聚焦高风险主体、重点品类,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屡查屡犯、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强化以案释法、公开警示。强化跨县联动执法与案件移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主体责任传导。常态化开展经营单位约谈、法规宣贯培训,督促企业落实进货查验、溯源管理、自查自纠、过期产品处置等法定义务,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有效运行发挥作用。
(五)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统筹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强化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守牢安全底线。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强化社会共治,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