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6-00795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10-28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综合一次查”反馈问题闭环整改,切实消除“两品一械”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9月利用两周时间,地区市场监管局“两品一械”相关科室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自治区药品监管局综合检查组督导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复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综合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情况的通报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点击数: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综合一次查”反馈问题闭环整改,切实消除“两品一械”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9月利用两周时间,地区市场监管局“两品一械”相关科室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自治区药品监管局综合检查组督导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复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落实逐条核查、逐项对标、逐件销号工作要求,通过查阅整改资料、实地现场核查、比对进销存数据、核验智慧监管平台上传记录、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方式,逐条核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措施落地成效及长效管控情况,重点核验隐患整改真实性、制度完善性、责任落实性,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检查组全覆盖复核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巴楚县、伽师县11个县市,重点复核61家单位244条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复核覆盖业态全面,包含:药品批发企业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零售药店4家、各级医疗机构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家。涉及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各市县乡镇卫生院、药品生产、批发、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公司、医疗美容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等,做到反馈问题点位100%复查全覆盖。经全面复核,59家“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家经营使用单位问题因多种因素未及时整改到位,检查组已现场下达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持续跟踪,确保隐患彻底清零。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此次“回头看”,将自治区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核心重点任务,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原则,督促各县市局、各经营使用主体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划定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措施、责任、时限、结果闭环管理体系。

(二)坚持对标销号,从严复核整改成效。严格对照自治区检查组反馈问题台账,对244条隐患逐条核验佐证资料,坚持“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所有整改结果真实可溯、合规有效。同时依托智慧监管,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归集整改资料、上传智慧监管平台,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复核销号、风险预警全流程闭环管控。

(三)强化现场指导,全面提升规范水平。结合此次“回头看”复核工作,一并对“药品安全示范所”评价工作开展实地核验,同步开展现场业务帮扶指导。围绕药品追溯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储存养护、处方药规范销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化妆品常态化监管等重点内容,对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实操指导,持续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基层监管履职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及时。复核发现1家医疗机构、1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体现出2家经营使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内部质量管控薄弱。同时也发现部分经营使用单位整改落实就事论事有余、举一反三不足,存在“阶段性整改、临时性落实”现象,长效管控机制仍不健全。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有短板。部分“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安全意识薄弱,存在重经营、轻管理,重整改、轻长效的突出问题。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不到位,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执行不严格,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仍待持续提升。

(三)基层监管履职能力有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明确基层监管所药械化监管职责,但因基层监管人员力量薄弱,风险隐患精准排查、问题研判处置、执法办案能力存在一定短板,基层监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急需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业经营。紧盯剩余问题,从严闭环清零,聚焦2家经营使用单位未整改到位问题,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实行限期整改、复查复核、挂账销号机制,整改不到位坚决不予销号,彻底消除存量风险隐患。通过行政约谈、集中培训、现场帮扶、常态化检查等方式,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存管理、全程追溯等法定制度,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二)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建立问题整改定期调度、风险会商研判、督导通报、动态巡查长效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问题反弹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持续巩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深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构建全员参与、全域共治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强化基层赋能,提升监管能力。依托自治区药监局及援疆省市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围绕法律法规、执法实操、追溯管理、器械妆品监管、智慧平台应用等重点内容提质赋能,全面提升基层队伍专业化监管水平。持续推进“药品安全示范所”评价,引导各县(市)局对照指标查漏补缺、规范台账、健全制度、总结经验,引领带动“两品一械”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整体提升基层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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