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海提·吐尔迪等5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艾海提·吐尔迪等5人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1.新疆苏碧(莎车)律师事务所 艾海提·吐尔迪
2.新疆麻依力律师事务所 阿尔孜古丽·亚森
3.新疆朱玉杰律师事务所 雷洋
4.新疆南熠律师事务所 李泽君
5.新疆耀光律师事务所 任万里
自本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