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喀什地区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责任分解方案为抓手,全方位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喀什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地委、行署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组成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逢会必学、逢会必讲,做到学法和议题相契合,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喀什地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多次召开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压实职责任务,推动法治政府重点工作走深走实。紧盯责任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法主要内容,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紧抓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专题述法法治“头雁效应”领航法治建设、压实法治担当。持续用好“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创新开展“行署机关法治大讲堂”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形成全地区各部门“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法治氛围。
(二)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保障。先后两次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责任分解方案》,经地委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县市、各部门,推进全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印发喀什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地委、行署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细化到要点之中,高位推动全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喀什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两年行动方案(2023—2024年)》,提出“一年强基固本、两年突破提升”的工作目标,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制定《喀什地区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考法实施方案》《“学法律、塑品格、知敬畏、护稳定”为主题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个性化学法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三)坚持法治引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县市、地直各部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第一议题”,落实行署常务会议前学法,地、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印发《关于加强行署常务会议议题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将所有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严格核实决策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法定权限,杜绝越权决策行为,确保决策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不与上位法抵触,与现行政策法规相协调。
(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质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制定《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的责任分解方案》等文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政关企”联席会议制度,持续优化7✖24小时便利通关手续,取消外贸经营备案登记,不断开通并大力发展“跨境电商+货运包机”等多形式跨境物流模式;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地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效推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引进全国政务服务先进团队,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无差别、跨区域通办、帮办代办等窗口,地区本级整合20个部门325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办多事”,创新实施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喀什市三级政务服务事项联审连办,构建“只进一扇门”政务服务新格局。截至目前,综合窗口提供咨询引导、受理、帮办代办、一次性告知单、综合出证共22.38万件,业务平均办件时长17.1分钟,满意度100%。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措施,通过精简材料与优化流程,平均审批时间缩短至原审批时间的30%以内,材料递交数量减少40%以上,平均审批时间较之前再压缩20%,跑动次数减少至1次。深化“接诉即办”机制,积极推进12345热线“接诉即办”告知,制定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推进与相关民生诉求平台的协调联动,推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助力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法治建设,全力推进“线上平台+线下实体”的“法智谷”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解决”的全链条法律服务体系。协调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积极投身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仲裁公信力和国家影响力不断提升。
(五)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入出口关”,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格;加强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邀请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喀什地委党校和喀什大学等单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对全地区行政执法队伍分批分场次进行全覆盖综合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乱象整治。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式”执法、简单粗暴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整治,大力整治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乱象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紧紧围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双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全面纠治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扎实开展诚信政府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全地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包容免罚事项全面进行审核备案;乡镇赋权工作推进成效明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完善地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不断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的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落实《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坚持“调解”,立足“和解”,化解行政争议,形成了府院府检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解矛盾新格局;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会前学法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常态化列席行署常务会议制度,实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全链条法律保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心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法律宣传月”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新疆政务服务网上申报功能,强化电子证照的应用,不断加强“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的推广应用。
(七)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以督促改”效果明显。制定《喀什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喀什地区探索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过程闭环体系,按照“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工作原则,主动对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重要指标、工作进度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既督职责任务、督问题整改和落实成效,又察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责问责。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二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加强舆情研判会商,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三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实现政务事项应公开尽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喀什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的行政执法单位重执法轻程序,落实执法信息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解决企业合法诉求还不够,一些干部对执法和服务关系认识不到位,部分窗口单位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存在偏差,普法责任的压力传导至各行业部门的强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下功夫。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常态学法清单、任前考法、任上讲法、年终述法等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主体工程来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群众反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突出问题,持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二)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刻认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服务保障好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围绕国家向西开放总体布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和自贸区建设实际,一体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加强新疆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法智谷”建设,推进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喀什实践营造有利法治条件。持续深入落实好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等一揽子政策,对标先进省市地区,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确保“黄金政策发挥出黄金效应”。持续推进涉企关联事项集成办、涉企政策“免申即享”、企业诉求“一线应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拓展“承诺办、好易办、免申办、跨域办”,推动“一件事”向“一类事”升级,让政务服务更具速度、更有温度,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延伸。建立喀什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升、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法治建设考核、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普法责任主体“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考评检查,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