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6-00802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6-10-29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一、企业简介;二、服务信息;三、服务项目:新入网、恢复供暖、停暖、过户办事指南;四、供热缴费(线上缴费办理);五、计划检修施工停热及供热安全检查计划;六、供热质量、供热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七、咨询、报修及投诉电话

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点击数:

一、企业简介

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坚持真诚服务、情暖万家的服务宗旨,秉持“民生优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核心价值,践行“保供暖、惠民生、用心守护万家冷暖”企业文化,是承担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集中供热保障的重点民生供热企业。热源以热电联产为主,配套建设换热站、一次及二次热力管网、智慧热网监控平台,实现全网温度、压力、流量24小时在线监测调度,多热源联动运行,提升极端严寒条件下设施抗风险与稳定运行能力。

公司业务覆盖喀什市主城区、多个片区及疏勒县、疏附县供热区域,服务对象包含居民住宅、商业门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福利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热用户。在地方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支持下,持续推进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智慧供热升级,不断完善线下收费网点布局,拓展线上公众号业务渠道,全方位提升供热保障能力与便民服务水平。采暖期执行法定采暖周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遇连续3日以上极端低温天气,政府可对采暖期适时调整。

二、服务信息

依据政策文件核定三地供热价格:

1.喀什市依据喀市政规〔2024〕2号文件:居民供热价格22元/㎡・采暖季,商业用户24元/㎡・采暖季;

2.疏勒县依据勒发改规〔2025〕2号文件:居民供热价格21元/㎡・采暖季,商业用户23元/㎡・采暖季;

3.疏附县依据疏政规〔2024〕1号文件:居民供热价格21元/㎡・采暖季,商业用户23元/㎡・采暖季。

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等公益性单位按对应地区非居民公益性供热政策执行。停暖基础损耗费政策:每年49月可申请停暖;普通暖气片(暖气包)用户首次停暖缴纳30%管网损耗费,次年续停不再收取;地暖用户办理停暖,每年均收取30%管网损耗费。缴费时间建议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热费缴纳,优惠政策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

三、服务项目:新入网、恢复供暖、停暖、过户办事指南

业务受理时间:每年4月1日—9月30日;新入网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超出时限不予受理。

(1)新入网业务

准备材料:个人用户:本人身份证、房产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建设单位/集团用热户:建筑规划审批文件、建筑设计平面图、二次管网布置图、房产测绘报告、房源表、法人身份证明。

申请流程:线下申请:前往公司各属地营业厅窗口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核验资料,资料齐全予以受理。现场勘查:专业人员现场勘查供热接入条件,核查管网、室内采暖系统是否符合供热规范。勘查合格签订供用热协议。接入投运:完成管网施工、试压冲洗验收后,正式接入热力管网,采暖季按期供热。

(2)用热过户

确认条件:房产完成产权转移,新业主取得房屋产权证明;原业主结清全部历史热费,无欠费。准备文件:个人用户:新业主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业主身份证明;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租房、廉租房用户:经办人身份证,物业或主管部门出具房产证明。

办理流程:携带全套资料前往属地供热服务网点;窗口核对房屋热费台账,确认无欠费;系统变更热用户信息,签订供用热力合同,完成过户。

(3)首次办理停暖

申请条件:房屋具备分户关断条件,无历史热费欠费,停暖不得影响相邻用户正常供热。提交材料:产权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委托代办需提供供热业务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用户提交申请资料;用户自行将进回水总管道断开加装堵头;

2.公司工作人员上门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总阀打铅封、贴封条;

3.用户缴纳对应30%管网基础损耗费,签订《停暖协议书》,业务办结。

(4)续停暖业务

准备材料:上一采暖期《停暖协议》;代办需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办理:可到窗口办理,也可电话营销中心办理;地暖用户每年缴纳30%管网损耗费,暖气片用户次年不再缴纳损耗费,续签停暖协议。

(5)恢复供暖业务

提交材料:往期《停暖协议》、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代办需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流程: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现场拆除铅封,检查采暖设施,结清相关费用,恢复接入供热系统。

(6)壁挂炉业务

提交材料: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壁挂炉购置票据;代办需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件。办理:窗口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完成信息登记备案。

线上渠道:关注“喀什华兴供热公司”微信公众号,可线上办理停暖、续停暖、缴费业务。

四、供热缴费(线上缴费办理)

线上缴费:关注微信公众号“喀什华兴供热公司”,点击业务办理供热缴费;输入6位供热卡号,也可通过小区楼号搜索绑定房屋信息,完成线上缴费;公众号同时支持卡号查询、缴费记录查询、电子发票下载、投诉建议、政策推送。卡号可拨打客服09985817666查询。

线下办理网点:喀什市网点

1.利民路(原色满路)490号公司营业厅;

2.行政审批局一楼77号窗口;

3.金泰大厦1号楼S08商铺;

4.汇城高层9号楼下网点;

5.融和・国际新城C区北门网点;

6.喀什花园C区农贸市场旁网点。

疏勒县网点:华兴供热疏勒县分公司(坤巴斯路7号五岔路口)

疏附县网点:华兴供热疏附县分公司(站敏东路14号)

便民收费:片区热费征收员开展社区定点上门收费,缴费请核验工作人员证件;社区缴费可委托收费员代为开具电子发票推送至手机。便民代办:不熟悉线上操作,可拨打客服电话预约专人引导协助办理。发票开具:可在公司本部营业厅、行政审批局窗口开具纸质发票;社区缴费可申领电子发票。

五、计划检修施工停热及供热安全检查计划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及公司管理制度编制年度检修、管网改造、停热工作计划。非采暖季开展换热站维保、老旧管网改造、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性检修停热,将通过公众号、小区公告、短信提前告知用户,明确停热、恢复供热时间。采暖季常态化开展换热站值守、管网巡线、入户测温、用户设施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闭环整改;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六、供热质量、供热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供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用户安全用热须知

1.禁止行为:严禁私自改动、隔断、增减供热管线设施;禁止私装循环泵、放水阀;严禁破坏阀门铅封计量器具;禁止私自取用供热管网热水;禁止擅自扩大供热面积、加装暖气片;不得阻碍供热企业检修维护。违规改动设施造成损失,全部由用户自行承担。

2.装修注意:地暖房屋地面找平不可过厚;地暖优先选用地砖,地板厚度不宜超过10mm,禁止铝箔减震膜;家具避免无脚床、大面积地毯,防止遮挡散热;阁楼增设采暖设施必须专业施工并到供热公司备案。

3.供暖运行常识:供暖初期需要对暖气片、地暖进行手动排气,消除气塞;严禁私自排放暖气水,管网热水添加防腐化学药剂,放水会降低全网温度、产生水垢堵塞管道,同时危害人身健康。

4.室温不热常见原因:私改供热设施、私自放水、装修地面过厚、家具覆盖散热面、把山/顶层周边为空房(独立户)门窗保温差等,该类情形不属于供热企业供热质量不达标。

5.设施维护责任:户内非共用供热设施,产权归属用户,由用户自行维护维修,报修产生费用由用户承担(供热方责任除外);入户阀门以外公共管网设施,由供热公司负责维修养护。地暖系统建议每3年开展一次专业清洗。

6.停暖后注意:停暖请勿排放暖气管道内的水,满水保养可防止管网锈蚀;利用停暖窗口期检修室内采暖设施,检查接口有无热胀冷缩漏水。

7.测温规范:关闭门窗,温度计置于房间中心距地面1.4-1.5米,静置后读取温度。

七、咨询、报修及投诉电话

24小时咨询报修热线:0998—5817666


投诉渠道:0998—5817666、12315

热费提示:热用户应按时足额缴纳热费;新建房屋交付前热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租赁房屋热费原则由产权人缴纳,租赁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逾期未缴热费,按供用热力合同计收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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