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5-00853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12-04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一、喀什市市场监管局精准执法、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系列案件。二、莎车县顺和信息服务部不正当竞争案。三、喀什市久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四、巴楚县某商行对产品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典型案例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点击数:

一、喀什市市场监管局精准执法、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系列案件。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殡葬领域服务收费行为开展检查,发现某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规收费行为。经查该殡葬服务有限公司2023716日至20241130日期间,在收取骨灰寄存费、墓地维护费、14岁以下儿童尸体和尸骨火化费等项目时,涉嫌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执法人员围绕该公司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重复、超标准收取殡葬服务费行为,通过调取收费明细、票据、凭证及采购资料,收集相关材料,固定相关证据,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11月,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该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82.3396万元给予罚款40.6604万元的行政处罚。随后,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截至202511月,已完成缴纳最后一期罚没款12.3万元,共计缴纳罚没款123万元。

二、莎车县顺和信息服务部不正当竞争案。20241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反处与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检查至位于莎车县某信息服务部,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大象即时通软件中,核心管理群和莎车业务组群组中,业务经理和业务员有置休商家、强制缩小配送范围的工作安排。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20241114日批准立案。

2025313日,当事人向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其通过置休商家、强制缩小配送范围等方式影响店主的正常选择、干扰其正常交易的说明。

当事人通过私自置休、缩小配送范围、下架商品等方式影响用户自主选择,干扰正常交易,妨碍经营者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的规定,属于《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所指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喀什市久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喀什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提高其销售的某口服液销量,通过免费发放洗衣液、抽纸等物品吸引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观看宣传视频,并免费提供低频磁脉冲治疗仪体验服务,视频宣传该口服液“27年来让无数肝病患者和肝损伤的病人改善了身体、恢复了健康”“具有治疗尿频尿急等疾病的作用。经查,该口服液属于保健食品,当事人无法证明其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四、巴楚县某商行对产品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2025726日,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巴楚县某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三通平衡保健仪”实为普通加热电器,并非医疗器械,现场通过播放PPT的方式向一群老年消费者宣传该产品具有多种疾病治疗效果,同时以免费发放鸡蛋、洗衣液为噱头吸引老年消费者购买该“三通平衡保健仪”。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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