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5-00844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12-01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一)抽检范围:全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 (二)抽检产品:喀什地区辖区内生产或销售的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低压配电箱、成品油、配装眼镜、建筑门窗、建筑保温材料、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等工业产品,具体抽查产品品种和范围详见附件1《2025年喀什地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点击数: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喀什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

为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筑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着力提升产品质量供给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低压配电箱、成品油、配装眼镜、建筑门窗、建筑保温材料、聚酯(PET)无汽饮料瓶14种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抽检范围: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

(二)抽检产品:喀什地区辖区内生产或销售的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低压配电箱、成品油、配装眼镜、建筑门窗、建筑保温材料、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等工业产品,具体抽查产品品种和范围详见附件12025喀什地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三)承检机构:确定本次监督抽查工作承检机构为:喀什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指派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承检机构做好抽检工作,做到工作认真细致,执法公正规范。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自觉遵循有关纪律要求、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规范,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接受被抽检人的馈赠、宴请,不得借机收取任何费用。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结果进行汇总和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或公开相关信息。

(三)做好抽检工作。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管属地责任,加强与承检机构的协作配合,安排人员做好抽样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实施抽样时,现场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查验商品的进货量、库存量和来源渠道等,做好样品的抽取和抽检工作单的填写。抽取的样品和备份样品应当场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签字确认。

(四)依法查处不合格商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市场主体立案查处,做到量罚适度。查处情况汇总后报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应及时报送。

三、承检机构管理

(一)承检机构应按规范程序进行抽样检测,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承检机构应做好信息采集和检验报告送达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最终检验结果确认及异议处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监督抽查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至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合格检验报告应于报告印发后15日内及时完成报送并同步上传至智慧监管平台。

(三)承检机构应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共同落实好检查工作。承检机构在现场检查、产品抽样、运输、存储、检验、废样处理等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附件:

1.2025年喀什地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2.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报告模版

3.2025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4.2025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区域分布表

5.2025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抽到样企业名单

6.2025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场所分布表

7.2025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表

8.2025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8-1.2025年喀什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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