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6-00115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3-05 文号 喀应急〔2026〕1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点击数: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行署批准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精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喀什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全面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要求的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是否充分履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许可证照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教育培训是否到位、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签订、发包出租是否实施统一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是否符合标准、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按期整改、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是否缺失、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是否及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建立事故隐患内部奖励机制情况以及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安排

(一)执法人员数量: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为20人,可承担执法检查人员为11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026年法定工作日244日,全部执法人员合计为2684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全年测算1350日。

(四)非法执法工作日:全年测算825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全年测算509日。

四、检查频次及时间安排

(一)执法频次:1次/年,检查企业详见附件1;

(二)专项计划和随机计划关联年度计划;

(三)完成期限:202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监督检查方式: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开展重点检查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开展一般检查时,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五、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一)重点监督检查(29家)

1.危险化学品企业,共10家(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共1家(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共7家(责任科室:矿山和工贸安全监管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工贸企业,共7家(责任科室:矿山和工贸安全监管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2025年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共4家(责任科室:事故调查统计评估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随机抽查检查(16家)

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版)》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要求,在全地区一般企业中随机抽查16家企业,抽查对象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工贸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特种作业培训和考试机构为主。具体抽查计划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随机抽查2家,第二季度随机抽查5家,第三季度随机抽查6家,第四季度随机抽查3家。

(三)其他专项检查。结合自治区、地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相关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四)日常巡察检查。结合本地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开展矿山企业、规上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检查及日常帮扶巡查检查。根据企业需求及执法检查情况,日常帮扶巡查检查贯穿全年。

(五)临时性执法检查。对举报、移送、上级交办、整改复查等本计划外来源的定向执法检查任务,按照科室职能自接受任务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的时限开展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执法责任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全体执法人员应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提前做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

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坚决杜绝乱检查、乱执法现象。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深化分类分级执法,根据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对高风险企业重点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科技信息化技术赋能,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提升执法精准性和效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结合案情释法说理,明确法律依据与救济途径,提升宣传实效和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同时,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隐患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宣传先进典型与经验做法以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执法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接受企业宴请、礼品礼金,不得利用执法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树立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附件:

1.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及季度检查安排表

2.2026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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