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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师G3012-草湖-G314公路(G3012-草湖段)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5 15:56 来源: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第三师G3012-草湖-G314公路(G3012-草湖段)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人:唐少帅

联系电话:0998-2958475

附件:第三师G3012-草湖-G314公路(G3012-草湖段)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4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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