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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纵深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精准护航丝绸之路经济带高水平对外开放

发布日期:2026-07-24 17:23 来源:新疆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法治日报记者/潘从武 见习记者/李波

“以前跑跨境运输,最怕的就是干完活拿不到运费,车辆出点小剐蹭还被代理公司甩锅,维权费时又费力。现在有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不仅能快速要回辛苦钱,还教会了我们怎么避坑,以后跑单心里踏实多了!”

近日,已与货运代理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的跨境运输司机王师傅,连连为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的举措点赞,也道出了霍尔果斯口岸众多跨境运输司机的共同心声。

2025年以来,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受理因“口头委托、层层转托、通关手续不全”等原因引发的涉跨境运输纠纷案件达150余件。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组建由“双语”法官、熟知跨境贸易规则的陪审员组成的涉外专业审判团队,全链条精简“立审执”办案流程,提高简易程序适用频率。2026年以来,此类案件调撤率高达96.77%,快立、快调、快结,降低了维权成本。

这正是近年来新疆持续深耕涉外法治建设,精准护航丝绸之路经济带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生动缩影。新疆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发展和安全,聚焦制度建设、法律服务、法治交流、人才培育等领域精准发力,全方位推动涉外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中国—中亚务实合作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完善制度

为推进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025年5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其中规定: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借鉴国际规则,推进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合理衔接。

自治区司法厅围绕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出台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规,为经营主体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同时,自治区司法厅还系统梳理中亚五国法律制度,形成投资指引与风险应对方案,为企业跨境投资贸易提供了清晰的法治指引,有效降低了“走出去”的法律风险。

2025年6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全区涉外检察工作的15条举措,并强调,要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依托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深化中国和中亚国家司法检察机关友好合作,加强涉外司法合作事项沟通协调,有序参与国际司法交流活动和检察外事活动。

强化保障

2025年以来,新疆陆续推出一系列措施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水平开放。

近年来,新疆在“走出去、请进来”双向发力的同时,组团出访哈萨克斯坦,实现与哈方司法行政领域的首次官方交流。通过举办“尚合青年”高水平研修班,吸引7个国家青年法律人才来疆访学,提升了新疆法治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在涉外法治交流合作方面,新疆成功举办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大会,成立中国—中亚法学教育联盟、“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新疆分院,有效彰显新疆在区域法治交流合作中的积极作用和良好形象。

在助力企业“走出去”方面,新疆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举办多场次法律风险应对交流会。推动律师事务所在中亚地区设立10余个境外服务网点,并积极与南京等地开展合作,逐步构建起“多省联动、面向中亚、服务全国”的区域特色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新疆连续多年以专业法治力量护航中国—亚欧博览会,持续优化涉外营商环境。

第九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新疆律师协会组建由40余名精通英语、俄语、哈萨克语等多语种涉外律师组成的专项服务团,聚焦跨境合同审查、海外投资合规、跨境电商纠纷处置、知识产权保护等企业高频需求,全天候为境外客商、参展外贸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累计解答涉外法律咨询数百件,有效护航亚欧经贸对接。

培育人才

人才是涉外法治建设的核心支撑。

在新疆,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喀什“法智谷”、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三大平台实体化运作,发挥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法律查明、跨境合规等功能。这些平台不仅是法律服务的枢纽,更是涉外法治人才实践的舞台。

新疆大学作为本地法学教育的中坚力量,自设立法律系以来,逐步构建了国际法方向的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建联合培养基地等,形成“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新机制。

由新疆大学法学院倡议,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9所院校法学院共同发起的新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校联盟,在自治区司法厅指导下,共同培养“国家所需、新疆所向”的涉外法治人才。

2025年以来,新疆出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启动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交流工作,确定新疆大学等5所高校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全区涉外法律服务人员突破500人,涉外法治专家库成员增至61人。同时,建成适配中国—中亚经贸合作的专业化、多语种法治人才梯队。

在涉外业务培训方面,新疆已建成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涉外人才研修中心(乌鲁木齐)、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乌鲁木齐涉外法治培训中心,举办多期各类涉外法治培训班,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平台。

自治区司法厅还组织实施“567”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程,为新疆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输送、储备人才。

近年来,从自治区顶层系统谋划,到各地各系统特色创新实践,新疆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区域法治影响力持续提升。新疆将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定位,持续深耕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制度供给、优化跨境服务、深化国际合作,以高水平涉外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中国—中亚全方位互利合作持续贡献法治力量。

(原载7月23日《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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