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我和孙女都领到了低保金,再加上我每月的养老金,生活没有问题。”近日,家住莎车县乌达力克镇热瓦特吾斯塘村的村民赛买汗·马木提对喀什地区财政局驻村干部说。赛买汗年事已高,孙女尚在求学,家中无劳动力,喀什地区财政局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帮他们申请了农村低保,解决了祖孙俩的生活难题。
近年来,喀什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织密民生“防护网”、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速救助资金下达,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享受基本生活保障。2024年,全地区安排困难群众救助支出37.7亿元,有效保障了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方面,喀什地区各级财政部门联合相关行业部门适时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2024年,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78元提高至712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07元提高至568元。
同时,喀什地区实施低保扩围增效举措,优化认定条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针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其他救助制度无法覆盖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喀什地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困难群众救助纳入“三保”第一顺序优先保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释放财政资金惠民效能,推动全地区社会救助事业迈向更高水平,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更充实、幸福感更持久、安全感更有保障。(张吾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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