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新农产〔2025〕151号)文件要求,喀什地区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通过严格筛选、规范审核、精准推送,喀什地区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完善申报材料、畅通对接渠道,全力争取政策支持。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通过,南达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龙头企业成功获批贷款贴息资金,合计1729.471万元。
目前,相关资金已由自治区财政厅下拨至喀什地区,正等待地区财政部门下达资金指标,后续将及时足额拨付至各相关企业。此次贴息资金的落地,将有效降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成本,助力企业扩大生产经营、提升产业升级,为喀什地区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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