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标代理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于3月18日上午组织召开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培训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负责同志,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等11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等国家、自治区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了讲解,围绕招标代理实操、公平竞争审查等开展了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载体,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对于提高招投标质量效率、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活动的安排部署上来,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二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整治招标代理行业乱象,促进招标代理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充分保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自主权,对照招标代理机构从业条件、禁止事项、履职义务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二要加快推进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落实“不得委托未完成登记、被依法禁止从业的机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刚性约束要求,如实登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有效规避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受到处罚后换个“马甲”继续执业、从业人员多点执业等问题。三要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各县市住建部门要对从事本行业招标项目代理活动的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实代理机构是否满足从业条件、人员专职从业情况、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等事项,推动招标代理机构勤勉尽责、依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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