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开展第六次自治区自强助残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经残联党组研究和审定了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7日至8月1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13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喀什地区残疾人联合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8-2834381
通讯地址:喀什市民生路21号(邮编:844000)
附件1:第六次自治区自强助残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表彰候选对象名单
附件2:第六次自治区自强助残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表彰候选对象主要事迹简介
喀什地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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