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喀什地区行署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喀什地区行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三、公众参与方式
(一)信件方式
1.请寄至喀什地区司法局政策法规科(喀什市清风路039号喀什地区司法局),邮编:844000;
2.邮件、信封请注明“2026年度喀什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征集”字样,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电子邮箱方式
1.电子邮箱:379988585@qq.com;
2.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2026喀什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征集”字样,请注明您姓名与联系方式。
我局将及时汇总您的意见建议,并与相关单位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联系人:匡应霞 联系电话:0998—2652219
喀什地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