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喀什市明宇路加油站、喀什市新区一路加油站、天山西路加油站、喀什市城东大道加油站及岳普湖县火炬燃气有限公司西城区加油站,因企业经营战略调整,不再自行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已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签订加油站租赁经营协议,相关经营场所及设施已完成移交。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以下5座加油站(见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新经营主体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应按规定另行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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